高技能人才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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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1:02:14] 来源:http://www.dxs56.com 中等教育论文 阅读:8665次
从国际经验看,职业学校生均成本高于普通高中,测算该比例应超过10%。由于财政性经费投入不足,如表3所示,20xx年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仅为1842.58元,有11个省区低于普通高中,有的地区比普通高中低将近20xx元。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投入更低,20xx年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仅为267.70元,有16个省区的职业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低于普通高中,有的地区仅为普通高中的50%左右。
4,公共资金投入的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预算管理上未能单独编列技能型人才专项预算
在财政管理中,注重预算资金分配的资源投入,而忽视其相应产出的绩效评估,始终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财政改革的重要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公共资金投入的产出绩效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在地方预算改革中,各级政府部门也开始尝试就包括技能型人才财政投入在内的公共资金绩效问题开展系统性的考核与评价(参阅表4)。然而,由于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很多部门一方面要求增加技能培训的预算拨款;另一方面却存在大量的财政性教育资金浪费和低效率使用的现象。 www.dxs56.com
在预算管理问题上,受现行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的局限,也未能将技能型人才培训的相关预算支出纳入必要的汇编预算(或专项预算)体系。而在市场经济国家,就职业教育等技能型人才的投入,大多以复式预算体系中的特别预算形式,加以单独列示。例如,日本早在1964年就通过了《国立学校专项会计法》,切实保证了职业教育机构的经费投入。日本国立高等职业教育机构除一般会计(日本的一般会计大体相当于我国复式预算中的经常性预算,特别会计即指与经常预算相对独立的专项预算或特别预算)的转入金额(即各项财政拨款)外,其年度收入还包括学费、入学注册费、从公积金提取的收入、捐赠及杂项收入等。根据国立学校特别会计制度,国立学校的所有收入结余,原则上不能留存在学校内,而要集中到国立学校特别会计备用(黄家泉,吴开俊,1999)。
在完善国立高等职业教育特别预算管理体系的同时,日本还设立了“私立大学研究设备费补助金”,从1983年开始对私立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专修学校(专科课程)配备大型教育设备所需经费予以补助,1992年该项援助的金额高达23.53亿日元(王智新,1995)。
从国际上看,由于办学和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职业教育在欧美国家主要不是由教育部门管理,因此在教育体系内职业教育被边缘化。但是,我国的职业教育由教育部门管理,因而职业教育应当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是教育部门预算管理中的核心问题。
但是在现行教育部门的预算管理中,往往就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支出情况加以了相对详尽的说明,对于职业技能教育与相关培训,仅仅是单独列示了职业中学的支出情况,显得过于简单与笼统,也不利于加强技能型人才政府资金投入的考评与监督。
相关政策建议与制度安排
深化公共预算改革,完善科学合理的教育资金分配体制
预算制度是公共资金配置的基本制度载体与运行平台,技能型人才的财政投入也同样是通过预算资源的有效配置加以实现的。始于1999年的新一轮部门预算改革,以部门作为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基本业务单元,大体上构建起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
然而,现实公共管理中,一个部门提供多种服务,以及某种服务由多个部门提供的相互交叉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在社会转型时期,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越位”与“缺位”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部门预算改革也难免带有种种历史沉淀因素的色彩。 www.dxs56.com
技能型人才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大体上包涵于如下序列的部门预算之中:各级教育部门的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拥有的职技培训基本建设资金的二次预算分配、税务系统以税收优惠形式体现的促进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税式支出预算、民政部门用于民间组织技能型人才培训的支出等。
这导致现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难免带有较强的政出多门的色彩。因此,有必要结合推进中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照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类型与模式,建立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导,以教育系统部门预算为基础,重新划分技能型人才教育与培训投入的收支分类基础,逐步推行跨越部门边界的“以技能型人才投入为编制基础”的“跨部门预算制度”。
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完善地区间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开
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与后续培训的资金,最终需要通过基层公共财政体系的支出行为加以落实。基于我国基层财政财力困窘的现实;高级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的资金,主要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助。从辖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出发,不同地区之间应该得到大体相当水平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财力支持。也就是说,需要逐步构建一个相对公开与公平的、技能型人才职教投入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然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所涉及的资金,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纵横交错的流转过程,缺乏一种有序的运行轨道与道路规则。每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资金转移,其测算依据与最终结果,不仅普通公众难于了解,即便是地方政府之间对彼此资金配给的详细状况也互不知晓,具有较为浓厚的“暗箱操作”色彩。在每年颁布的各级政府预算报告中,涉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也只有一两个简短的段落,至于技能型人力资本投入在不同地区间配置的依据,就更是不甚了了。
公共财政体系的核心要义在于,“涉及所有人的问题,应当由所有人知隋,并尽可能由所有人来批准”,也就是逐步实现财政管理的阳光化进程。构建公开化的技能型人才投入转移支付体系的难点,并不在于预算编制的技术操作层面,而在于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具备将其资金配置过程与分配结果公之于众的信心与勇气。
因此,需要将转移支付预算体系的构建,纳入阳光财政建设的“大棋局”中加以谋划,通过提升预算管理的公开性与透明度,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来关注技能型人才培训地区间均等化的社会氛围。 www.dxs56.com
建立高级技能型人才投入的绩效评价与追踪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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